问题 | 离婚探望子女探望权多久一次 |
释义 | 一、离婚探望子女探望权多久一次 离婚探望子女探望权多久一次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流程是?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双方协商,协商无效向法院提出申请。 2.递交强制执行探视权申请书。 3.等待法院裁决。 法律网提醒,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三、探视权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执行 探视权申请强制执行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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