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怎么办 |
释义 | 一、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怎么办 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在债权人不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办抵押登记。如无其他债权人对不动产抵押物主张权利或者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补办登记的,法院应予支持。因为不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没有设定,抵押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 2.权利凭证已经交付而登记机关有过错的,可以认为抵押权已经设立。如因登记机关的原因,未办登记手续,抵押人已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交付给抵押权人的,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权有效设定,但法律网提醒,此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人故意不办理登记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债权人无过错,法院可判令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抵押登记流程 抵押登记流程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 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 3.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 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三、房屋可以被二次抵押吗 房屋可以被二次抵押,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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