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登记流程 |
释义 | 一、公司分立登记流程 公司分立登记流程: 1.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2.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审查后,发给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的分立由谁决定决定 公司的分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三、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1.公司变更,因分立而存续、解散或者新设立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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