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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产权证继承怎么办
释义
    一、没有产权证继承怎么办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法律网提醒您,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屋办理继承过户需要什么费用
    房屋办理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多久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三十个工作日。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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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9: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