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开庭几次可以判决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开庭几次可以判决 民事纠纷开庭几次可以判决应以查明案情为标准。法律网提醒您,法律对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是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 民事案件开庭的次数是根据案件复杂程序来决定的,简单的案件一次开庭就能解决;复杂的案件可能会开几次庭。 二、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材料主要是什么? 1.起诉状 2.主体资格证明 (1)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2)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 三、民事诉讼中被告、原告不到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被告不到庭一般按照缺席判决,原告不到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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