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如下: 1.由一方向法院申请对方宣告失踪。 2.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的裁定。 3.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的离婚诉讼。 4.法院通过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定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二、一方失踪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一方失踪起诉离婚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法律网提醒你,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三、一方失踪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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