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遗嘱生效条件 |
释义 | 一、共同遗嘱生效条件 共同遗嘱生效条件如下: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二、遗嘱无效情形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无效情形包括: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等。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三、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一般没有效,因为有效的遗嘱必须处分的是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对于该部分遗嘱无效。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设立遗嘱必须要在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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