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
释义 | 一、房子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房子落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准迁入程序,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准迁出程序,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派出所落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完成。 二、不是房主,房子能落户口吗 如果要落户的人与房产所有权人存在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的话,那么即使不是房主也是可以落户口的。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三、房子落户需要的材料 1.非本户籍人口的区域迁移的,携带《准迁证》《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以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这是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的; 3.亲属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等; 4.迁入地的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5.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6.入户人员的1寸证件照片1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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