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次起诉离婚流程 |
释义 | 一、四次起诉离婚流程 四次起诉离婚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首先原告起诉离婚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原告在起诉离婚时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通知举证期限及开庭日期。在开庭审理完毕之后,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四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实践中,四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四次起诉离婚的,意味着夫妻感情很难修复了,一方能够提供证据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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