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如下: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出现了法定解除事由; 3.出租方或者承租方出现了违约事由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三、法律如何规定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法律网提醒你,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而不转移物的所有权。 2.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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