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三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三至六个月,法律网提醒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因为只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了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三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第三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办法: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法律网提醒您,若被告本人不能表达意思,且有诉讼代理人,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