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起诉对方不接电话的处理方式: 1.对方拒不签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2.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3.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网提醒你,交通事故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知道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如果不知道其损害赔偿义务人的,从事故发生之后二十年内都有权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受人民法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引用法条: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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