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 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要注意哪些规则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要注意如下规则: 1.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2.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3.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三、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 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判决即可: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网提醒,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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