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山东省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标准 山东省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标准: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二、精神损害赔偿能否按比例 精神损害赔偿能按比例进行划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违约责任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吗 违约责任可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