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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所有权的取得的方式
释义
    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如基于双方法律行为“买卖”“赠与”等,或基于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等取得所有权。
    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如继承、不动产的合法建造、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对于无主动产的先占、动产的添附;国家取得遗失物等。
    3.依善意取得而获得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根据有哪些: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1.劳动生产、收益。
    劳动生产之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收益主要是指收取孳息。
    2.征收
    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支付一定补偿的。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4.添附
    
    三、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你,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一般而言,是从原始取得的事由发生之时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例如,生产完成时、孳息出现时原则上即归原物所有人所有;无主物被发现时即确认归国家所有;遗失物被拾得时,即确认归失主所有;国家征收、征用、征购财产的,如法律有明确的关于财产权转移的手续或程序的规定,以该手续办理完毕时国家取得所有权,如集体土地征用,如无上述规定的,从交付时起,取得所有权,如国家征购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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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