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的材料 1.单位转移:转移关系申请报告。 2.参保人员关系转移:单位介绍信。 3.失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金申领卡、户口本、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名称、账号证明。 4.转出:跨省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法律网提醒您,省内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省内其他统筹地区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予以转迁。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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