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收养行为怎样去处理 |
释义 | 一、无效收养行为怎样去处理 无效收养行为的处理方式如下: 1.收养登记的撤消 对于在成立收养时,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撤消收养登记,并收缴收养登记证。被撤销的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收养的确认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行为,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收养纠纷案件时,如果发现该收养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其无效。 二、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三、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 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的,也可以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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