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指什么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指什么 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重组属于正常的债务重组吗 破产重组不属于正常的债务重组。 企业破产重组,是指企业在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组织下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通过引入第三方对破产企业进行投资,或者收购破产企业,从而使破产企业得以继续存续的一种企业重组方式。一般在此情况下,第三方会与债权人就重组条件进行谈判,可以就债权的债务免除、支付条件、偿付比例等问题进行协商。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之间形成了巨额债务,为了防止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企业之间自发的就债务偿还、支付条件、债务免除等事宜进行的安排。 ![]() 三、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法律网提醒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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