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一、劳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劳务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用人的预期利益,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人利用自己的劳力为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而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 2.受雇人依据雇用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用人的指示,自己一般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而受托人虽然须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但一般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 3.雇用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有所不同: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三、委托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法律网提醒,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