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概念和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概念,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的作用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作用是: 1.法院判决离婚后,可以一次性解决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及子女抚养的问题,并且当事人还可以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这是离婚协议书不具有的法律效力。 2.法院根据法律和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裁决,结果相对更加公平。 三、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离婚构成要件包括有: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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