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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释义
    一、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
    1.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
    4.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破产清算组成立多久
    破产清算组成立多久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清算公司的人员组成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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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