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 1.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3.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4.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二、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不同。中止审理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不同。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的。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 三、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要延期审理的原因而定,一般是延期审理情形结束后,恢复案件审理。法律网提醒,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延期的期限是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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