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市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扬州市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扬州市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抚恤金申请条件 抚恤金申请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法律网提醒您,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单位对非因工死亡家属发放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三、抚恤金申请后多长时间领取 抚恤金申请后一般七日内可以领取,领取抚恤金在支付的相关机关需要通过一定的审查审批程序,审查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申领人的相关手续完备,审批程序无阻,在提交申请的当时就可以办理完毕,一般是七个工作日内可以发给当事人。 引用法条: [1]《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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