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八不准,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八不准 农村宅基地八不准的具体内容是: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解决,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继承。 根据《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第六条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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