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有: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只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了材料,就能进行遗赠公证,那么这份遗赠协议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都选择在生前进行遗赠公证,这也为以后避免了很多麻烦。 二、办理遗赠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办理遗赠公证的流程有: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网提醒您,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 三、遗赠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赠有效的条件有: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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