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依法享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为: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依法享有什么权利 法律网提醒: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如下: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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