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的区别有: 1.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 2.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 3.双方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 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以后,抵押当事人不必再为约定期间内发生的每一起债权去设定担保。 法律网提醒,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物权行为是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只有物权的意思表示(如转移标的物)与形式(如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的登记)相结合,才构成物权行为。 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产生,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另外,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因此在对抵押合同效力进行认定时,还应当判断主合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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