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拘留是否可以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规定: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法律网提醒您,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三、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是: 1.需要逮捕的,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3.侦查终结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进行审判,依法做出有罪与否的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