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如下: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1.营改增后如果企业的年销售额达不到500万元以上,那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3%的征收率,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外购货物,即便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法律网提醒您,小规模纳税人压根就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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