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以及范文 |
释义 | 一、个人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个人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个人保证书是民事上的承诺,即一种民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民事行为无效。同时《民法》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是被胁迫写保证书,无论是内容还是手段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二、个人担保书范文 个人保证书范文如下: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1. 保证责任范围: 2. 保证责任期间: 3.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三、个人保证书的含义 个人保证书的含义是指个人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面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是决心改正的信或文字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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