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一、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是什么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是:通过出让的获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网提示:我国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就包括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出让四种。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 (1)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2)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