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的继承规定,关系顺序 |
释义 | 一、法律上的继承规定 法律上的继承规定是《民法典》有关规定: 法律上的继承规定是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法律上的继承规定是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律上的继承关系顺序 法律上的继承关系顺序是第一顺位是父母,配偶,子女,关系顺位的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和外祖父母和祖父母。 法律网温馨提示:在关系顺位中,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财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财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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