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以及领取标准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 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有: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二、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标准为: 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半;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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