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与委托代理人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指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指定代理人即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法律网提醒,指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个复杂的问题。一般认为,指定代理人如属法定代理人,则其权限就是原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如属于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法院在指定时应予明确。 指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消灭的情形是:案件终结;当事人产生或恢复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代理权等。 二、指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有哪些区别 1.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经过自由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委托人不能强迫他人做其代理人,他人也不得强行要求委托人委托其为代理人。而指定代理的产生不是基于自由协商,而是由人民法院或其他主管部门依职权进行指定而形成的,被指定人不得无故拒绝履行代理义务。 2.委托代理主要适用于商业活动,代理双方当事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商业交易或其他经营的法人。而指定代理中的代理人绝大多数都是公民个人,被代理人则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委托代理大都是有偿的,而指定代理大都是无偿的。 4.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去委托,不再担任代理人,而指定代理人不得拒绝或中途辞去代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指定代理的条件 指定代理的条件如下: 1.被代理人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 2.被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虽有法定代理人,但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或者不能行使代理权; 3.由法院依职权指定,无须被指定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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