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提取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 一、夫妻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夫妻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双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积金帐户,则应由主购房人,也就是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买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然后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时,除了要提供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出具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并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自住住房总价款;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他的提取记录单,配偶方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为: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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