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以及事故发生后应向谁报告 |
释义 | 一、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谁报告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法律网提醒您,这里的施工单位指的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公司,而并非施工项目部。 ![]() 三、生产安全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生产安全事故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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