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宣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的程序 |
释义 | 一、多久宣告失踪死亡 宣告失踪的时间是下落不明满两年;宣布死亡的时间是下落不明满四年。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终止他的民事主体资格,须慎重从事,所以需要有较长的失踪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 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在生理上的明确无误的真死。 一种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亡,也可能没有死亡。 二、宣告死亡的程序 宣告死亡的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效力 1.宣告失踪的效力 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有顺序,遵循有利原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2.宣告死亡的效力 自然人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婚姻终止、继承开始)但是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其中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人身财产让受保护;签订合同有效;订立遗嘱有效——效力高于住所地之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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