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你知道多少? |
释义 | 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按照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原则,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均必须同时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妊娠28周(含28周)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28周分娩流产儿成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的标准支付。 (二)妊娠12周(含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或引产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800元标准支付。 (三)妊娠12周以下流产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400元标准支付。 (四)婚检费:每对一次性补助238元。 (五)产检费:一次性补助205元。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一次性补助50元。 (七)男职工假期津贴每例560元。 凡低于上述标准的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付。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生育费报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免费产检申请表(产检费报销需提供)、产检发票(产检费报销需提供)、新生儿筛查证明(新生儿筛查费报销需提供) (二)男职工假期津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婚检费报销: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 (四)流(引)产医疗费报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或出院小结) 注:以上所有报销请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 + 身份证)复印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拖欠生育保险费; 3、生育后超过3个月不申办生育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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