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订金的律理解 |
释义 | 一、定金和订金的律理解 当我们准备购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合同和金钱的交易,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购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吗?首先这是涉及到律责任的问题,定金它是您在和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支付给开发商的钱或者一些抵押的东西,简单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您可以根据合同索要自己应有的赔偿,而订金它是没有律效应的,跟购房合同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到时开发商没有及时交房,到时他们只要退回这个订金索赔的内容都是内有保障的。 二、订金的法律属性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二)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三)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四)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华律网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综上所述可知,二者在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法律规定上限制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别,对于订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却广泛运用于实际生活中。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定金和订金的律理解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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