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 二、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会对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这个时候最好积极的去找老板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来进行仲裁,或者去行政部门投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如果是非过失性辞退、经济裁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吊销营业执照等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经济经济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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