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不合格向哪个部门举报 |
释义 |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向哪个部门举报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 (一)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 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未满足某个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二)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或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甚至直接导致工程倒塌或人身伤亡,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按照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怎么办 看具体情况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如果质量不合格能修复,在修复好后还是要支付价款,但可以扣留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但因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向哪个部门举报的相关知识,对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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