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
释义 | 一、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优缺点 (一)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等等。 ![]() 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三、有限公司怎样申请破产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受理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完成之后,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综上所述可知,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作为市场经济重要的商事主体,只是存在不同,没有优劣之分,具体要看不同的角度和需要进行判断。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优缺点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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