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转移名词解释 |
释义 | 一、管辖权转移名词解释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二、管辖权转移 (一)主要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三、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可知,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管辖权转移名词解释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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