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买卖合法条件 |
释义 | 一、宅基地买卖合法条件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五)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城镇居民购买;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三)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四)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五)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宅基地才可以进行转让,如果在转让宅基地时发生纠纷,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一)协商解决 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关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处理。 (三)司法解决 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农民进城宅基地怎么办 (一)农民进城已经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农民进城未落户。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而言,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和自家房屋被拆除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而宅基地也是农民应当享受到的固定权益,虽然农民朋友在城市务工,农村的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但是使用权与处置全一直属于农民朋友,如果农村集体组织需要拆除农民朋友的住房,那么必须要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同时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即使农民闲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危房,也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被拆除。 三、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有效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二) 国有土地有国有出让地和国有划拨地两种。 1、国有划拨地使用权是不能上市自由转让。 2、国有出让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上市自由转让。想提醒一下:我国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其它形式转让土地所有权(土地法明确规定),平常讲的买卖国有土地,指的是有偿转让变更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一般规定有30、40、50、70年不等。 (三)集体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未经许可不得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综上所述:自然人能持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农村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存在违法风险且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宅基地买卖合法条件的相关知识,买卖行为针对的是所有权,法律规定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土地要么国家所有,要么集体所有,个人无处分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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