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转为资本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债务转为资本什么意思 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规章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行为的合法性。 《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政策性债转股的目的、原则以及实施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一般企业的商业性债转股在现阶段无法可依,但实践中也有案例存在。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的目的不是作为一个战略投资者,而是为了盘活不良债权,因此它只是企业的阶段性持股股东。其持有的股权,可按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也可由债转股企业依法回购;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可以上市。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 对于债务转为资本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4:2005年2月1日,甲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给乙公司。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为20万元、年利率为8%、期限为6个月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8月1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其普通股抵偿该项票据。假设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乙公司以2万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市价为8元/股,印花税税率为0.5%。同时,假定8月1日,乙公司办妥有关增资手续。甲公司享有股份为乙公司总股份的0.1%。 乙公司分录: 借:应付票据(20+20×8%÷2) 20.8 贷:股本 2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4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4.8 同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0.08 贷:银行存款 0.08 甲公司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16+16×0.5%) 16.08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0+20×8%÷2—16.08) 4.72 贷:应收票据 20.8 银行存款 0.8 三、如何记债务转为资本时的账 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债务转为资本时,债务人可能会发生一些税费,如印花税。一般情况下,这些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转为资本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债务转为资本在实践当中存在,并且在财务制度中是可以做账抵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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