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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释义
    一、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获批的经济适用房为南宁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房,房屋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卫,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为 ㎡(最终以房产证为准),房屋结构、方位、内部装修、设计及交房时间、办理产权证时间等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二、房屋转让跟房屋买卖有什么区别
    房屋转让与房屋买卖最大的区别是房屋买卖是有偿的,买卖双方协商好房屋价格后,买受人支付购房款。而房屋转让可能是无偿也可能是有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房子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子转让需要的手续主要是转让合同,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的相关知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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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8: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