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及处罚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及处罚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一千六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职务侵占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教育、征地、等专项款物的; 2、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3、多次职务侵占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程序 (一)在受案阶段,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其他部门或者人员对所接受的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举报中心。有关机关或者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立案的案件线索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查办案件发现的案件线索,由侦查部门自行审查。举报中心对于 所收到的举报线索要及时进行处理。 (二)在审查阶段,侦查部门对于举报中心移交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审查结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请批准立案侦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追究刑 事责任的情况,提请批准不予立案。对于属于错告的,如果对被控告人、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澄清事实。对于属于诬告陷害的应当依法追究其 责任。 (三)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侦查部门在十五日内送达控告人,同时告知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人不服, 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内申请复议。对于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并在收到复议申请三十天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人民检察 院对于未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被举报人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三、职务侵占罪是什么机关侦查的案件 职务侵占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及处罚的相关知识,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在我国刑法上有明确的规定,职务侵占的行为在日常也比较常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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