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
释义 |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充值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可以参照如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三、交通事故伤大脑能算几级伤残? 评定伤残等级不单是看部位,关键是看对生活的影响程度。需要根据情况具体而言。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可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可以要求侵害人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法律网有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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