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治安管理的有没有追究时效限制呢? |
释义 | 一、违反治安管理有没有追究时效限制 违反治安管理有追究时效限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违反治安管理由谁执行处罚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二)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三)其他任何党政机关、单位或者事业、团体学校组织都没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决权。公安派出所,只能对警告,50元以下罚款由裁决权,超过这个限度,必须由县、市级公安机关执行裁决。 (四)其中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是指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农垦等专业部门的公安机关。 (五)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乡(镇)人民政府是设在乡(镇)区域的负责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应由县、市级公安局制作委托书。 三、治安管理的内容 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对哪一种具体工作不明白我可以具体解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有没有追究时效限制呢?的相关知识,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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