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二)开车到保险公司。 (三)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一)《出险通知书》 (二)《诊断证明》 (三)《医药费发票》 (四)《误工证明》 (五)《事故证明》 (六)《赔偿执行凭证》 (七)《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 二、交通事故扣分的项目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已经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交通事故结案后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下来保险公司能先赔偿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下来,可以让保险公司能先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的相关内容。理赔程序可以是受害人与责任人之间的,也可以是责任人与保险公司的,可以是保险理赔程序,这个可以是多种关系的,因此里面的程序问题就更加需要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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